2015年8月8日擬定。2016年12月22日修訂。2019年3月28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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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園自2019年起歸屬於本校「生物多樣性探索與學習中心」,特修訂本辦法。本辦法自即日起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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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遊園須知」,須知內所列各條均適用於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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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團體係指10人(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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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年齡身份,參訪團體總人數請勿超過45人,分組總人數請勿超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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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參訪品質,同時段若有多團申請且總人數超額,將建議較晚申請者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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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本園提供解說服務之參訪團體,請至少於一週前申請,請將來園日期、時段、團體名稱、來園人數、聯絡資訊等寄至 sjchang0721@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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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本園提供解說協助,請於一個月前洽聯絡人張淑貞小姐,電郵郵址 sjchang0721@gmail.com,電話:0937 205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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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確認後,每位訪客酌收管理費50元;請將總款項整筆繳至 郵政劃撥帳號 16683926 (戶名:國立清華大學),並於通訊欄註明「蝴蝶園」。繳費收據請拍照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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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單位主辦之活動若開放各年齡層之校外人士報名並收取活動費者,視同校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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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款項入庫後無法退費,如臨時取消參訪活動,將於下次參訪時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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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需取消預約之解說服務,請及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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